崔从(761~832年),字子乂,清河郡东武城(今山东武城县)人。出身清河崔氏,唐代大臣。其父崔异,官居渠州刺史,赠太傅。
崔从少时孤贫,寓居太原,刻苦读书。唐德宗贞元初年,进士登第,授山南西道推官。西川节度使韦皋引为西山运务使,迁节度判官,权知邛州事。
元和到太和年间,仕途中外,历任御史中丞、尚书右丞、兴元尹、御史大夫、太常卿,官至户部尚书、守尚书右仆射、淮南节度副使、分司东都。太和六年,病卒,加赠司空,谥号曰贞。
唐宪宗元和初年,崔从入朝,累迁吏部员外郎。裴度为御史中丞,奏以崔从为侍御史知杂,守右司郎中。裴度入相后,又以崔从代己为御史中丞。不久,崔从改任给事中,数月后,出任陕州大都督府长史、陕虢观察使,兼御史中丞,后回朝任尚书右丞。
元和十二年(817年)八月,出为兴元尹、御史大夫、山南西道节度观察使等职。宪宗欲任其为相,监军使(宦官)揣知此事,向崔从为朝中权贵求取贿赂,崔从不肯,由此不得为相。
唐穆宗即位,召拜尚书左丞。长庆二年(822年),检校礼部尚书、鄜州刺史、鄜坊丹延节度等。其属地之内,神策军镇相望,骄横犯法者甚众,历届节度使皆不敢治;崔从到任后,皆绳之以法,由此境内肃息。其属地内又常有党项、羌族等携带羊马前来互市,历届节帅皆受其贿赂;崔从到任后,概不收受,党项也不敢兴兵犯境。长庆四年,崔从入为吏部侍郎,改太常卿。
唐敬宗宝历二年(826年),出任检校吏部尚书,充东都留守。唐文宗太和三年(829年),入为户部尚书。宰相李宗闵因其与裴度、李德裕等友善,改其为尚书右仆射,太子宾客,分司东都。
太和四年,拜检校左仆射、兼扬州大都府长史、御史大夫,充淮南节度副大使,知节度事。按旧制,扬州境内凡交易资产、奴婢皆须按值纳税,百姓养羊须按口纳税,官府还通过酒曲专卖以获利,崔从到任后皆罢之。太和六年(832年)病卒,赠司空,谥号“贞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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